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目前的中医方案对XBB等新毒株是否依旧适用?专家回应******
中新网1月9日电 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9日表示,关于BQ.1还有XBB的临床表现,目前看到的和国内流行株之间似乎没有明显差异,仍然是上呼吸道感染为主,并没有看到实际的临床病例。这两个变异株和目前国内流行的变异株,从中医来看,本质上没有大的差别,中医核心病机是一致的,治疗方案仍然可用。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9日就第十版诊疗方案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我国现阶段流行的毒株以BA.5.2和BF.7为主,但是现在在一些国家出现了BQ.1和XBB等优势毒株,并且已经在我国本土病例中检出。在感染新的毒株以后,目前的中医方案是否依旧能够适用?
刘清泉表示,目前,这还是难以准确判断的问题,因为中医诊断疾病有中医的基本思路,“审证求因、审因论治、三因制宜”,目前只是从文献报道上获得信息,关于BQ.1还有XBB的临床表现,目前看到的和国内流行株之间似乎没有明显差异,仍然是上呼吸道感染为主,并没有看到实际的临床病例。这两个变异株和目前国内流行的变异株,从中医来看,本质上没有大的差别,中医核心病机是一致的,治疗方案仍然可用。
“但从中医病机变化来看,从原始株到变异株,主要以呼吸道为主,部分出现消化道症状,比如恶心、呕吐、腹泻,还有胃胀满,不想吃饭等情况,这些情况也在十版方案的诊疗范围之内。”刘清泉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