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探访新疆伊尔克什坦口岸 旅客顺畅通关******
(新春走基层) 探访新疆伊尔克什坦口岸 旅客顺畅通关
中新网乌鲁木齐1月18日电 (费强)“跨过国门的这一刻,感觉空气里弥漫的都是家的味道。”1月17日17时许,在进入中国国境后,坐在摆渡车上的吉尔吉斯斯坦务工人员周学军难掩脸上的激动。
伊尔克什坦口岸是联通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一条重要通道,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重要口岸。受疫情影响,伊尔克什坦口岸一度暂停了客运通关,但货运通关一直保持着畅通。
按照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相关政策要求,国家移民管理局对出入境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1月9日,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之间最大的陆路口岸——伊尔克什坦口岸,正式恢复出入境人员通关。截至目前,已有76名旅客入境归国。
当天,和周学军一道入境回国的,还有在吉尔吉斯斯坦务工、经商和留学等各行各业的旅客34人。
记者看到,在入境的旅客人群中,赵宸锐、赵宸毅、赵蕊姐弟三人尤为显眼。他们是甘肃兰州人,父母在吉尔吉斯斯坦经商,他们三人在吉尔吉斯斯坦留学,得知口岸恢复客运通关的消息,他们即准备行程,利用寒假回国探望老家的亲人。
“我们通关全程都很顺畅。”赵蕊说:“一想到过几天就可以吃到家乡的牛肉面,我特别开心。”
“我们把服务客运通关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发挥边检工作优势,优化勤务工作流程,配强岗位力量,实行‘上下联动、全程互通’的勤务举措,全力保障出入境人员、车辆有序便捷通关。”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人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